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刘新律师,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创始人,其秉持的“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成为了本所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999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并开始律师执业生涯,具有计算机和法学双学科背景,同时还是国家认证的企业培训师。
2015—2019年期间旅居美国学习金融法律知识,得益于长期从事外贸商事交易的工作经历,复合专业背景、商务和学习经历,其更具有鲜明的综合能力和广阔视野,不仅能解决客户的具体法律需求,更能成为客户的良师益友;不仅能为客户挽回损失,更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2005至今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1、代理新西兰著名企业THE ATRELIGHT LTD.股权系列纠纷案件,为境外投资者数百万美元投资争取合法权益。
2、办理珠海市著名民办幼教机构建才幼儿园资产并购,并成功代理该园新老股东股权纠纷案,使新投资方化解危机并平稳运营。
3、代理珠海市安生医药有限公司与台湾美时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纠纷案,获得胜诉并成功从台湾地区强制执行回款项数百万元。
4、代理顾XX、熊XX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珠海办事处就合作兴建“新疆大厦”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房产价值损失千余万元。
5、代理珠海经济特区民生工贸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合作纠纷案,“名为合作、实为借贷”的法律意见被法院采纳,为客户减少利息支出千余万元。
6、为原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金正DVD)董事长万X涉嫌职务侵占罪,及其家族与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234,现名称山水文化)股权纠纷提供法律指导。
7、代理珠海泰坦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与珠海用友软件有限公司软件侵权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成功否定一审法院采纳的“黑盒测试法”,迫使侵权方主动做出赔偿和解。
8、为阳江市轰动一时的“两尸三命”案被告人甘X森成功辩护,案件关键证据存疑的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使得被告人免于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