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1
2024年3月27日,珠海电视台到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采访吴之成律师,了解吴律师参与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殴打前妻被判刑的案件认罪认罚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听取了吴律师的相关建议。案件相关情况如下:
2024年2月,常成所吴之成律师受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值班时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参与了全国首例违反人身安全令殴打前妻被判刑案件的认罪认罚工作。犯罪嫌疑人张某因婚姻家庭纠纷并有危害女方人身安全的可能,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就此向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对前妻实施殴打、威胁等暴力行为,禁止骚扰、接触前妻及其女儿。但张某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前妻上司为保护前妻避免被骚扰,被张某怀疑二人有不正当关系,持棒球棍殴打了前妻及其上司,被行政拘留10天。香洲区法院法官对其训诫及劝导,其书面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但随后持续向前妻发送含有刀具、农药物流信息截图及多条人身威胁信息,相关证据90余页。张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前妻合法权益,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仍不认识到自身错误,坚持双方只是假离婚、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公检法机关不应当处理。吴律师耐心为其普法及宣讲认罪认罚制度,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是犯罪行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也得到了争取从宽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问答内容:
1、请介绍一下您在这起案件中的角色?
答:本案中,我是受珠海市法援处指派,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解答其法律疑问,如果他同意认罪认罚,还要帮忙见证。
2、被告人张某为何一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后如何认识到错误并最终签署认罪处罚具结书的?
答:张某一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因为法律意识淡泊,他认为与前妻只是假离婚,双方还是夫妻关系,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家庭内部事务,公检法等国家机构都无权干预,所以一直不认为其构成犯罪,本律师耐心给他普法及宣讲认罪认罚制度,让其认识到无论婚姻关系是否还存续,施暴都是错误的、违法的,其行为性质确实恶劣,严重侵害了他前妻的合法权益,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拒不执行裁定罪,其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到了从宽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作为律师,在人身安全保护方面,您有什么建议意见给施暴者和被施暴者吗?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做?
答:本律师建议,婚姻家庭中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对另一方使用暴力,包括冷暴力等行为。施暴者如果收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可能会如本案中张某一样,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严重的还会如本案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如遭遇家暴,应注意保留证据,如微信沟通记录、家暴视频等,积极寻求妇联、法院等机构的帮助,也可以入本案中受害者一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有一次就很可能会有无数次,不能一味逃避,而是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4、这个案件的审理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这个案件既然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殴打前妻被判刑的案件,意义十分重大,一方面会让人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意义,其日后会被更广泛地推广;另一方面会警醒那些家暴的人,家门之内并非法外之地,家暴的成本不只是训诫、拘留等惩罚,严重的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